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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等 临泉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被罚25.5万元

  12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阜阳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因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备案、迟备案,临泉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被警告,并处罚款人民币25.5万元;作为相关负责人,时任临泉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冯元被罚人民币1.5万元。

因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等 临泉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被罚25.5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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